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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7阅读次数:

各招标代理机构:

 

    22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更好地减少人员聚集,阻断交叉传染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参与交易活动人员的健康,交易中心对开标评标工作流程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交易平台优先受理涉及城市保障运行、疫情防控、民生、生产经营必需的重大项目,其他交易新增项目注册功能暂时关闭。“绿色通道”项目以招标人与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函件为准。

二、工作方式

除现场开、评标活动外,其它工作只采用电话沟通和交易系统办理两种方式。

三、工作流程

1.暂停项目恢复交易工作流程。工程项目: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疫情防控期间恢复交易活动申请;招标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将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文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重新预约开评标场地并发布变更正公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人交易中心提交疫情防控期间恢复交易活动申请;招标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将恢复交易活动申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重新预约开评标场地并发布变更正公告。

2. 注册新增项目办理方式。注册新增项目前应电话咨询交易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受理、公告发布、交易场地预约、交易变更等业务圴在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可采取邮寄方式售卖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在交易系统中选择政采购分散网上报名通道进行注册):受理、公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3.业务咨询与办理电话:冯晓聪(水利、交通)81866971、朱惠时(政采、农发)81866972、注册新增项目孙力81866975、技术服务电话为:82752713

四、工作调整

1.取消现场发售标书。标书的售卖、送达以及相关事项由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2.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直播地点为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参与直播的人员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招标人(采购人)代表、行政监管人员、社会监督员,投标人(供应商)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具体操作请参照交易中心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执行。

3.评标过程中不提供现场询标服务,可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进行远程询标(交易中心在评标区提供相关设备)。

4.不提供样品展示及演示服务。

5.可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指定区域接收投标文件。

5、工作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事项:

1)组织工作人员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通知。

2)工作人员一律佩戴标识。

3)在开标前将中心相关规定告知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并确保其无疑义。

4)做好工作人员和招标人(采购人)代表的防护工作,并对所携带的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5)接受交易中心的监督、指导和省政府大厅的统一管理。

6)在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准确、醒目载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调整事项,并在标书发售和收取的过程中进行再次提示。

7)对开标时间和接收标书时间做出合理安排。

8)填好《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交评标区服务台工作人员。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227  

 

 

附件: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

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操作流程

 

1.开标项目负责人开标前一个小时在交易中心系统内打印投标供应商名单。

2.开标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0分钟在负一楼大厅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原吉林银行自助服务专区)组织投标人签到。

投标人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网上开标专用QQ号和询标邮箱授权函和投标保证金票据。

3、开标项目负责人应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后组织投标人进行签到QQ号列入投标人签到表中,项目负责人要确认签到表与授权函是否一致),签到包括《投标人签到表》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投标人)。

签到完成后,组织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工作前期,建议组成开标工作群组时,开标室和负一楼签到处同时进行调试,现场与投标人逐一确认,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再另行确认密封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消毒处理直接移送至评标室。

5.开标程序不变。但项目负责人需注意摄像头位置,并在开标过程中应将每位投标人的开标报价表及时拍照,上传至直播工作群中,现场形成开标报价一览表,请采购人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后,即刻解散工作群组。

7.原评标程序不变。需注意两点,一是组织填写《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评标相关人员),评标结束后复印一份交服务台存档备查;二是询标方式调整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到指定邮箱内。

8.评标专家采取在省级专家库随机抽取方式,或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抽取困难,无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标书封存在评标区标发封存柜中,重新确定评标时间,抽取评标专家继续开展评标工作。

9.现场不公布中标结果。中标结果评定后,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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