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 年版)》的落地执行工作,确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准确识别、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中心对已挂网药品进行了基药属性标识工作,请各相关企业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 年版)》,认真核查本企业挂网药品的基药标识信息。
第一阶段: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菜单—“2026基药属性确认”模块下,对挂网交易药品的基药标识进行确认或申请调整。2026年8月31日前已确认的药品,将于2026年9月1日同步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和“药品分类采购系统”的交易目录内同时执行。
第二阶段:对于基药属性标识错误的产品,企业可以通过上述路径申请调整,我中心进行核实后,分批次同步至交易系统内。对于此项工作,我中心将持续至2026年9月30日全部调整完成,后续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备注
1.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申请调整的药品将按照我中心匹配的基本药物属性进行标注。请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对于新增挂网药品的基药属性,申报企业可以于每月5-7日(节假日顺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企业及产品资质信息时一并提交(具体操作可参照《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3.0版(试行))。中心审核通过并挂网成功后同步至交易目录执行。
联系电话:0431-81866987
承办人:刘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5日
来源:
初审:姜大伟
复审:朱惠时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