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永刚中药饮片厂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拟评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1-2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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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永刚中药饮片厂:
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通报2024年第一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的函》(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51号)通报的案源信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查阅案件判决书后发现你公司向龙井市中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失信行为。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3号)、《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5号)、《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吉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请你公司于告知日起20日内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澄清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澄清文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评级处置。
承办人:姜大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