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化的采购任务流转到中心后,采购人需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起委托代理协议。
一、前提条件
中心工作人员接收任务并在任务办理审核完毕通过后,采购人可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与采购中心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二、办理程序
(一)采购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点击“政采集中”,点击左侧“委托代理协议”,在“委托代理协议”栏目中点击“新建委托代理协议”。
(二)在“新建委托代理协议”页面选择对应的项目,选择分包,确认后点击“确定选择”,填写协议书中相应的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在“04附件信息”中点击“点击生成”按钮,生成委托代理协议,在“政府委托代理协议书”界面点击签章,输入CA锁密码进行签章,完成后关闭此窗口即可。
(三)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提交中心文件处经办人进行审核,中心文件处负责人复核通过后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章。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收到采购人委托代理协议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66996
六、温馨提示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zfcg/202503/t20250311_3401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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