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单位原因,需要将吉林省财政厅财政一体化系统下达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退回业务:
一、所需材料
(一)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退回
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并加盖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省交易中心、采购单位公章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调减申请表》复印件。
(二)省级政府非集中采购项目的退回
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并加盖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公章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调减申请表》原件。
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zfcg/201912/t20191224_2519759.html
二、办理程序
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719室办理。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66925
来源: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