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对项目提出质疑(已依法获取文件并确认投标)。质疑内容属于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的,转给采购人研究答复。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后,需认真研究答复并及时反馈中心项目经办人,中心要在质疑答复期满前回复质疑供应商。
一、所需材料
(一)《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函》。
(二)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针对供应商质疑内容逐条回复,答复的内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明确答复结论(质疑成立/质疑不成立)。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及公章。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二、办理程序
(一)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36.135.6.250:8888/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左侧“文件质疑”,点击对应项目的“操作”按钮,查看供应商质疑内容。
(二)针对供应商的质疑编制答复文件后,点击“质疑回复函”--“电子件管理”上传《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函》,点击“送下一步”提交中心文件编制经办人按程序审核。
三、办理时间
由采购人根据具体工作时间即时办理
四、办理时限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按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经办人通知时限作出回复,保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有效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供应商。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66979
六、温馨提示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zfcg/201912/t20191223_2519799.html
《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函》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zfcg/201912/t20191224_2519760.html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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