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真实记录,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中心可为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省级部门提供相关档案的查阅服务。
一、所需材料
(一)查阅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应包括:查阅档案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查阅事由、查阅单位公章、查阅人等必要内容。
(二)查阅人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一)档案查阅人持相关材料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六楼信息处619联系档案管理人员现场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
(二)按照《档案查阅申请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经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查阅。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要求即时办理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2752757
六、温馨提示
(一)档案查阅应当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由查阅人员自行对所需内容进行拍照、复印,使用后请及时归档。
(二)如需加盖中心公章,档案管理人员可协助查阅单位加盖中心公章。
(三)查阅仅限于拍照或复印,档案原件不允许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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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