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
(二)产品转厂或进口产品变更代理商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三)转厂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变更协议(授权书),外文代理协议(授权书)须提供公证后的翻译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五)《转厂产品列表》excel版。
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yxcg/202407/t20240731_3272108.html
二、办理程序
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企业在“办理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jlsggzyqxc@163.com。
三、办理时间
每月1日-10日办理。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截止后15个工作日办结。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62985,81866951。
六、温馨提示
(一)确保邮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二)变更后的国内总代理企业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采购平台注册的,应在当月完成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注册;
(三)未在申请办理时间内发送的邮件不予办理。
来源: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