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1〕4号)通知要求,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内限价挂网的产品,如出现新的全国省级最低价格,需在30天内申请联动价格。
一、所需材料
(一)全国省级最低价格联动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下载网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yxcg/202311/t20231122_2913331.html
二、办理程序
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办理后上传《全国省级最低价格联动承诺书》,并更新全国最低价格。
三、办理时间
每月1日-10日全天办理
四、办理时限
每月10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公布、同步相应变更信息。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6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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