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一批)》(价采核字〔2025〕1号)和《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六批)》(价采核字〔2025〕7号)及我省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开展部分未过评药品和中成药挂网价格风险治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一)部分价格虚高未过评药品(详见附件1)
(二)部分价格虚高中成药(详见附件2)
二、治理要求:
(一)对于部分价格虚高的未过评药品,企业需比照附件1中,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下发的“过评药品全国中位价”,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将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价格水平,同通用名其他规格和包装的药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步处置。
(二)对于部分价格虚高的中成药,企业需比照附件2中,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下发的“省内最小每日费用”,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将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价格水平,同通用名其他规格和包装的药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步处置。
(三)在调整时间结束后未及时调价或调整价格不到位的企业药品,将按照《挂网共识》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药品进行黄、红标及撤网处置。
三、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3-7月25日
四、申报方式:
请企业在2025年7月25日16:00前,进入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进入“药品项目列表”,选择项目名称“部分价格虚高未过评药品价格治理项目”或“部分价格虚高中成药价格治理项目”,进入“产品资质维护列表”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包装价格上报。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2955、81866987
承办人:王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