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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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申报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申报结果(含竞价药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日期
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27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27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
(一)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申报结果(含竞价药品)公示无异议后将不再进行公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将申报结果同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
(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相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请按照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流程申请日常挂网。
(三)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维护的信息进行申报并进行核实(如产品编码、包装数量等),如信息申报有误,请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发送邮件。
(四)参加本次国家谈判药品应尽快建立配送关系。相关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吉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选择一家或多家配送企业、维护配送关系有效截止日期、确认配送关系。同时,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的要求,将药品及时供应到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866938、81866900、81866909。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5日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申报结果(含竞价药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