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3月4日 星期四

药品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阅读次数: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挂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含竞价药品)(详见附件1)。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的仿制药无需申报(含竞价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须于2023年12月19日16时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维护企业信息、药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提交,未在药品系统维护过的产品,可按照新产品申报新增。如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已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的,按照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流程变更即可。
各企业必须于2023年12月19日16时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2、3)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同时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2023年国家医保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采购-企业名称”。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内且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也需要重新递交。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三、其他事宜
    (一)竞价药品申报时,申报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
    (二)与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相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请按照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流程申请日常挂网。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866938、81866987、81866909。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pdf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3.药品申报表.xls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ICP备18000204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74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