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吉林省-GY-ZL[2025]051号
项目名称 |
吉林农业大学八处房产分零出租 | ||
项目编号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 |
披露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7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8月21日、22日,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18943616161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431-81866962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4009980000 |
电话 |
0431-88779873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吉林农业大学八处房产分零出租 项目通过 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吉林农业大学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标的为吉林农业大学的房屋场地共有八处,按现状出租。 标的1: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学生浴池一楼 ,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于2012年10月建成。总层数2层,待出租房屋所在层为第1层,出租面积54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2: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三食堂,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于2013年1月建成。总层数2层,待出租房屋所在层为第2层,出租面积34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3: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四食堂,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于2000年建成,2014年1月装修改造。总层数3层,待出租房屋所在层为第2层,出租面积2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4: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五食堂,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于2005年10月建成,按现状出租。房屋总层数3层,待出租房屋所在层为第1层,出租面积34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5: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五食堂,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于2005年10月建成,按现状出租。房屋总层数3层,待出租房屋所在层为第1层,出租面积约293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6: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于2024年11月建成。总层数2层,待出租房屋所在层为第1层,出租面积794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该房屋目前状态为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7:拟出租标的为“吉林农业大学自助售货机安放场地”,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校内。共4个区域处,分布在中心教学楼1/4/5层;实验教学楼1层;图书馆1/3层;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1层;总计投放自助售货机10台;4处区域面积共约20平方米,整体出租。承租方需自行购置、安装自助售货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8:拟出租标的为“吉林农业大学自助咖啡机安放场地”,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校内。共3个区域处,分布在中心教学楼1/2/4/6层;实验教学楼1层;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1层;总计投放自助咖啡机8台;3处区域面积共约12平方米,整体出租。承租方需自行购置、安装自助咖啡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该房屋建筑物为我单位自建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建筑物无抵押,原承租方合同拟将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后的用途: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不得开展违法违纪的经营活动。 1. 标的1为理发店,不允许经营与理发、美发、烫发不相关的项目。 2. 标的2为水吧(成品水售卖),不允许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项目;不允许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和加工类食品等项目。 3. 标的3为水吧(成品水和现场调制饮品售卖),不允许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项目;不允许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和加工类食品等项目。 4. 标的4为水吧(成品水和现场调制饮品售卖),不允许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项目;不允许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和加工类食品等项目。 5. 标的5为学生超市,不允许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不允许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和加工类食品(如茶蛋、豆腐串、肉夹馍、煎饼、凉皮、凉面、方便面加工等);不允许经营快递物流项目;不允许经营打字复印、熨烫干洗、修理缝补等与常规超市不符的项目。 6. 标的6为大学生快递服务中心,仅限于经营快递业务,不得开展违法违纪的其他经营项目。 7. 标的7为自助售货机安放,意向承租方应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8. 标的8为自助咖啡机安放,意向承租方应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 三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3.每年租金保持不变; 4.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交纳中标金额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 5.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7.商品或服务价格承租方必须与吉林农业大学协商确定,以保证学生的正常需求;8.承租方如需对场地进行装修的,需提供详细的装修改造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预算)及经营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于合同签订15日内实施完毕,具备营业条件。通过出租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能如约履行,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另行招租,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9.标的6承租方在近三年采购活动中未发生主动弃标情况,承租方自拟承诺。承租方未被长春市邮政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截图以国家邮政局执法信息公开查询为准http://zfgk.spb.gov.cn:8081/SPXzzfApp/base/spBaseXzzfOpenAction!toSpXzzfOpenSC.action?infoTypeCode=3)。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公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否则取消竞价资格。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由出租方承担供暖费用;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吉林农业大学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启云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5168.0 | |
经济性质 |
内资·国有全资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吉林省教育厅 |
批准内容 |
同意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
挂牌底价 |
162.562 万元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1 |
浴池理发店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4 |
3.14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2 |
三食堂水吧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6 |
3.57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3 |
四食堂水吧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3 |
2.84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4 |
五食堂水吧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8 |
4.11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5 |
五食堂超市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7 |
12.83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6 |
快递中心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9 |
19.13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7 |
自助售货机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2 |
2.1 | |
吉林省-GY-ZL[2025]051号008 |
自助咖啡机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50813005 |
1.05 | |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备注 |
1 |
浴池理发店 |
FW2023000084 |
学校学生浴池一楼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54 |
浴池理发店 |
36 |
10.45 |
12 |
3.14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3.14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09:00:00 |
2025-08-29 09:0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2 |
三食堂水吧 |
FW2023000085 |
学校三食堂楼二楼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34 |
水吧 |
36 |
11.91 |
12 |
3.57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3.57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09:10:00 |
2025-08-29 09:1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3 |
四食堂水吧 |
FW2023000049 |
学校四食堂楼二楼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27 |
水吧 |
36 |
9.46 |
12 |
2.84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2.84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09:20:00 |
2025-08-29 09:2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4 |
五食堂水吧 |
FW2023000035 |
学校五食堂楼一楼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28 |
教育 |
36 |
13.69 |
12 |
4.11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4.11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09:30:00 |
2025-08-29 09:3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5 |
五食堂超市 |
FW2023000035 |
学校五食堂楼东侧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293 |
教育 |
36 |
42.78 |
12 |
12.83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12.83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09:40:00 |
2025-08-29 09:4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6 |
快递中心 |
2201102024120012 |
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
闲置 |
794 |
教育 |
36 |
63.76 |
12 |
19.13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19.13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09:50:00 |
2025-08-29 09:5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7 |
自助售货机 |
FW2023000007 |
拟投放10台,分布在中心教学楼4台、实验楼2台、图书馆2台、长白山学院2台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20 |
教育 |
36 |
7.008 |
12 |
2.1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2.1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10:00:00 |
2025-08-29 10:0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8 |
自助咖啡机 |
FW2023000006 |
拟投放8台,分布在中心教学楼4台、实验楼2台、长白山学院2台 |
合同拟到期仍在用,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
12 |
教育 |
36 |
3.504 |
12 |
1.05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赁期间内,租金每年保持不变。 |
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水、电、供暖 |
1.05 |
2025-08-14 09:00:00到2025-08-29 10:10:00 |
2025-08-29 10:10:00 |
90 |
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来源: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