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采购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结合物业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需求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编制了《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范本(办公场所类)(试行)》(以下称“范本”),请省直相关采购人在申报物业管理服务类项目时参照执行。
《范本》请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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