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级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和结算资金专用账户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供应商需具备《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1.5 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报名,但同一银行只能授权一个所属分支机构参与。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七楼)领取。文件领取联系人:吴 琼;联系电话:0431—81866927。
三、确认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16时。
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五、接受响应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
5.1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13时至14时。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14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楼208会议室(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七、磋商保证金:无。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1866927
九、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