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申请需求变更。
一、前提条件
(一)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导致需求有缺失、遗漏,需要补充内容的可以申请需求变更。
(二)供应商点击报名家数不足3家,采购人经过论证后认为需要变更供应商资格或部分需求内容的可以申请需求变更。
(三)因项目被质疑或投诉,针对质疑或投诉内容采购人经论证后认为有必要变更的可以申请需求变更。
二、办理程序
(一)采购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点击“政采集中”,点击左侧“需求确认变更”,在“需求确认变更”栏目中点击“新建需求确认变更”。
(二)在“新建需求确认变更”页面选择对应的项目,挑选分包,进入项目后在“03变更信息”中选择“简单修改”或者“修改原采购需求”两种方式任意一种,若选择“简单修改”方式进行需求变更;若选择“修改原采购需求”方式进行需求变更,则是对原采购需求填报的内容进行修改。
(三)采购人需求变更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提交中心文件处经办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中心文件处经办人发布更正公告。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五、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62936
六、温馨提示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ggzyzx.jl.gov.cn/fwzn/xzzq/zfcg/202503/t20250311_3401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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