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业务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过中心网站公布各处室业务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
《规定》要求,各处室业务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应安排业务骨干专人接听,并确保不脱离岗位、不漏接电话;接听电话人员因开会、培训等原因暂时离岗的,返岗后要及时查看未接来电显示记录并回拨询问来电事由;接听电话人员实行AB角工作模式,A角请假外出时,B角要及时衔接补位。
《规定》强调,接听电话时原则上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经请示研究后要及时回复;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言要亲切,回答问题要认真负责,不能不懂装懂、模棱两可,不能以“不知道”“不清楚”等话语搪塞,不能使用质问式、命令式、顶牛式语气和蔑视、嘲笑、斗气类语言。
《规定》明确,中心依托机关党委设立优化交易采购营商环境监督投诉电话,同步建立《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台账》,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反馈。监督投诉电话如反映损害交易采购营商环境问题,经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