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更新京津冀“3+N”联盟超声刀头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60908版)的通知》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按照超声刀头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进行更新,清单中“未中选”产品有限价的,若该限价低于当前吉林省挂网最高限价,按清单中的限价执行;若高于当前吉林省挂网最高限价按吉林省挂网最高限价执行。相关产品清单请到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交易结算-中选清单列表中下载。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并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及同类医用耗材中价格较低的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限价挂网产品的供货企业在最高挂网限价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议价谈判采购。
承办人:丁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2日